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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消保委近期受理多起购车纠纷,消费者反映合同中存在 “定金不退”“提车时间不保证” 等不公平条款。消协专家提醒,签订购车合同时需明确车辆型号、配置、颜色、交付时间等信息,注明 “定金” 与 “订金” 区别 ——“订金” 可退,“定金” 若因卖方违约需双倍返还。

合同中需明确违约责任,如卖方延迟交车,每日按购车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;车辆存在质量问题,买方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。建议消费者拒绝签订格式合同,对模糊条款要求商家书面说明,必要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协咨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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